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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农村的房子在兄弟姐妹共同公证处的公证下过户给了一个儿子,现在其他兄弟姐妹想拿地基说事,合法吗
父母农村的房子在兄弟姐妹共同公证处的公证下过户给了一个儿子,现在其他兄弟姐妹想拿地基说事,合法吗 8年前的时候,我爸爸以我奶奶的名义批出农村的地基,建了一幢房子,建完了又召集了我爸爸的兄弟姐妹一起去公证处公证,同意把房产证的户头由我奶奶转到我爸爸的名下。同时我爸爸也答应了他兄弟姐妹提出来的所有条件(有的是向我们要几万块钱,有点是要求我爸爸一直照顾我奶奶的吃住,一直到死的所有赡养出丧费全部我爸爸承担)。现在我们这里的房子可以拆迁了,我爸爸的兄弟姐妹就开始动我奶奶的主意了,要我奶奶叫我们拿出几十万块钱给我爸爸的兄弟姐妹。作为地基费补偿给我爸爸的兄弟姐妹。这样法律上通得过吗?另外我爸爸的兄弟姐妹在当地农村都有自己的名义下的房子的。
另外还有一件事想咨询下,20多年前我爸爸把农村的地基卖给了我叔叔,如果允许吗
2014-04-26 10:33 andyw_……(浙江-舟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6 10:35
这是不许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4-26 13:03
不用理会。地基买卖。同村可以。
3 陈晓云律师  2014-04-26 11:29
不合法,房地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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