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的事故证明是十5天之内发放的吗?是国家规定的吗 交通的事故证明是十5天之内发放的吗?是国家规定的吗
2014-04-24 21:42 短信用户(江西-上饶)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4 21:45
这是有规定的
2 110网律师 2014-04-25 09:34
咨询交管部门
3 110网律师 2014-04-25 10:32
一般事故发生后十日内。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解释: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解释: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 110网律师 2014-04-25 19:34
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相关法律问题
单位自行规定全年休假100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以上的职工,当年不准参加考核不准发放年终奖。这个规定
4个回复您好!请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司发放加班费 但本人不愿意加班
2个回复我宝宝现在六个月了,想去上户口,可是居委会要求我一定要出示上环证明才能上,国家有这个规定吗?我不想上
3个回复国家对消暑费的发放是否有规定?如何规定的?
1个回复临时建筑工地,当时没有进行体检,也没交任何意外保险,现在发生了死亡事故,请问国家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
1个回复房权过户需要村委证明信,村委开证明要每间房收3000多元钱,是否是符合国家规定呢?国家规定收费是怎样
2个回复退休前离职,国家规定最少补交6万多元,养老金按照最低的发放。对吗?
3个回复(出生证明)国家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法律界的人才请帮帮我!
6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