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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是否应该赔偿
老板是否应该赔偿 我爸52岁,在老家的一个造纸厂做临时工,2004年的1月1号,在锯木材的时候不小心将左手的大拇指,食指,中指据伤,骨头粉碎,做完手术后四个多月了,手指仍然没有知觉,拍片后医生说骨头没有生长,住院期间老板交了医药费,但是现在我爸的左手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在这种私人厂家做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又是因为自己的不小心出了事故,老板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是否应该赔偿呢,如果可以要求赔偿,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如何鉴订,怎么走赔偿程序呢?
2014-04-24 21:24 拐子baob……(湖北-宜昌)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龙成律师  2014-04-24 21:25
起诉就行了
2 周俊岭律师  2014-04-24 21:26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3 陈晓云律师  2014-04-24 21:48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4 110网律师  2014-04-24 21:58
你说的应该是2014年吧?
虽没签劳动合同,但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可以请求双倍工资,享受工伤待遇。
先搜集相关证据材料,然后向劳动部门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有没有伤残。结果出来后,根据伤残等级情况,计算相应的赔偿数额,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5 袁青青律师  2014-04-24 22:43
用人单位当然要承担赔偿责任,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6 郑鹏律师  2014-04-26 15:33
你好,你爸爸的伤情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建议先搜集你爸爸在单位上班受伤事实的证据(包括同事证言),申请工伤认定。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本律师。
7 110网律师  2014-04-27 14:15
先申请工伤,不行就按照雇佣关系处理,都可以得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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