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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买方逾期付款,期间房产升值,升值的利益归谁?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逾期付款,期间房产升值,升值的利益归谁? 因买方是银行按揭贷款付款,在买方付首付款给我在银行的账户作资金监管后,买方告知我余款银行必须要求先过户才办理贷款和办理首付款解冻,我没办法在没有收到余款就提前将房屋过户给买方了,但是过户前在银行已确认买方的贷款已批准,但是直到合同约定期限都还没付款,这该怎么分清责任和权利以及利益呢?我现在要求:买方支付违约利息、违约金和期间房产升值的利益给我,这样可以吗?
2010-10-31 08:34 uGY9688(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0-31 09:48
已经确认买方的贷款已批准,就必须区分责任在哪里,然后才能确定买方是否违约
2 赵江涛律师  2010-10-31 13:46
你好:我正在代理这样的案件,可以与我电话联系。
3 孙新律师  2010-10-31 15:35
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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