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哪位绿色帮忙看下 借款纠纷 本人在拿到法院判决书后申请强制执行,在2013年初后经执行局调节书写了2013年12月31日借款人还本人钱。现在都2014年4月了借款人还是没有还钱,那我还要到执行局去吗,强制执行还会继续吗,有时效性吗。我看了是不是半年有效期。我要不去法院会被当做结案了吗。是不是就没有法律效应了。
2014-04-23 20:35 nikong……(福建-福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4-04-23 21:31
去执行局,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2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4-04-23 22:45
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3 陈晓云律师 2014-04-23 20:39
要去执行局,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4 110网律师 2014-04-23 22:39
需要找执行局
5 110网律师 2014-04-24 06:58
继续申请强制执行
6 110网律师 2014-04-24 07:35
需要找执行局,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