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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方被起诉的问题
关于女方被起诉的问题 本人女,未婚于2012年生有一个女孩,现在被男方起诉,说要让小孩与女方断绝关系,说法院传票到目前上班的公司,请问下我该怎么做
2014-04-23 20:32 白云风00(湖南-郴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向德富律师  电话:13581346528  2014-04-23 20:37
积极应诉。对小孩抚养权及抚育费一并处理。
2 孙新律师  2014-04-23 20:35
依法答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阐明自己观点和理由。
3 陈晓云律师  2014-04-23 20:37
积极应诉,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4 110网律师  2014-04-24 09:02
断绝关系,不合法
5 李俊杰律师  2014-04-24 16:49
及时应诉,提供证据证明你直接抚养对小孩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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