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家今年3月份开始建2层房子途中请来1位施工工人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家今年3月份开始建2层房子途中请来1位施工工人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家今年3月份开始建2层房子途中请来1位施工工人,也没签合同,眼看1层快建好了,就在今年的4月20号从1楼掉下来,脚断了。受伤的工人年龄以有63岁,本应退休,可包工头还请来施工,现在包工头叫我家负1半的责任,负给受伤工人医疗费50%费用。请问我家是否要承担这笔费用。谢谢
2014-04-23 19:22 短信用户(云南-昭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3 19:24
这是不用承担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04-23 19:31
由你和包工头连带赔偿
3 胡常明律师  2014-04-23 22:04
其实这当中关系复杂的,概括回复如下:1、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2、主体:有三方主体(房主、工头、伤者);3、法律关系,存在两个法律关系:承揽合同、个人之间的劳务合同;4、主要法律条款:侵权责任法第35条,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一条或者第十条之一;5、责任,按上述规定解决,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结合受伤实际经过原因再分析。而房主一方是否承担取决于选任承包人时有无过错并尽到注意义务;6、现实处理,两种不同情形都有,本律师曾代理过多起案例。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