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二手房 定金退还 问题 本人非上海户口,在上海有一房,打算置换,看中一套并签了协议,并付定金,政策规定外地户口不能购而套房,可是目前我自己的房子按现状来看很难卖出。所有想放弃购买。按协议我须在交定金一周后付首付并签合同,且协议有注明“如果因国家政策或自然灾害不可抗因素导致甲方无法出售房屋,因退还定金”。请问1:交首付签合同代表是正式交易吧?2. 我手上的房屋没有出售掉不能购二套房,符合退定金的要求么?谢谢
2014-04-23 11:53 newyan……(上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4-23 11:54
你好,有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违约的需要按照合同的预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法律规定合同的违约金最高不得高于合同总白底额的30%。
2 孙新律师 2014-04-23 11:56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 代雨庭律师 2014-04-23 11:57
可以协商主张退还定金。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4 李军律师 2014-04-23 12:04
你违约,不能要求退定金。
5 李仁红律师 2014-04-23 12:13
一般可以退还。
6 张向锋律师 2014-04-23 12:37
你的房屋不能出售,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7 110网律师 2014-04-23 12:41
构成违约,拿不回定金。
8 孙新律师 2014-04-23 15:57
具体政策规定,签合同算正式交易。
9 陈晓云律师 2014-05-04 21:31
能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