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十多年前村委在我地里打了一眼机井。我认为,为村民浇地是好事,所以我没有任何条件所提。可现在村委会要把这口井卖给一个租了我这块地的公司,请问我能否向村委要求给于我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应为它的使用性质变了,不是为村民服务,而是变成了商品出卖而取得爆利性卫。请给予邦助。
2014-04-23 09:10 tv1258(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3 14:49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05-07 19:54
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