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做伤残鉴定?我可以主张精神赔偿吗? 前些日子,我出了交通事故,对方驾驶机动车从后方将我撞伤,医生诊断为急性腰扭伤,腰椎间盘突出症,目前已基本痊愈,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我准备发起民事诉讼,请问:何时做伤残鉴定?我可以主张精神赔偿吗?我自行车存车费也应对方给付吗?
2014-04-22 21:44 321lsx(河北-唐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4-04-22 21:47
你可以在起诉后,申请伤残鉴定
2 孙新律师 2014-04-22 21:50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4-04-22 22:04
你好,若伤势不重,可能不构成残疾,一般需要在事故发生6个月后申请伤残鉴定,是否构成伤残以鉴定结果为准。
4 江珍来律师 2014-04-22 22:12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5 陈晓云律师 2014-05-06 19:25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