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婚姻存在期间男方瞒着女方对外借个人高利贷,用途不明,具体数额女方不知情,现双方已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上写明婚前一套房产归女方所有,房产证也是女方名字,因债务是男方个人所为,所以协议上写明所有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现男方被人起诉,请问已离婚的女方是否还需承担?法院是否有权拍卖房子?
2014-04-22 15:38 赵丽琴(山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2 15:43
这是可以拍卖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05-04 12:35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