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问题 婚姻存在期间男方瞒着女方对外借个人高利贷,用途不明,具体数额女方不知情,现双方已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上写明婚前一套房产归女方所有,房产证也是女方名字,因债务是男方个人所为,所以协议上写明所有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现男方被人起诉,请问已离婚的女方是否还需承担?法院是否有权拍卖房子?
2014-04-22 15:33 赵丽琴(山西-晋中)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2 15:37
这是不能拍卖的
2 李芬团队律师 2014-04-22 15:36
你好, 建议女方收集相关男方所借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且女方并不知晓的证据,否则女方需要共同承担债务。
3 孙新律师 2014-04-22 15:37
你好,两个人之间男方承担,对外连带责任,除非女方可以证明完全不知情且高利贷没有用于二人的共同生活,具体情况可以来电来访详谈。
4 110网律师 2014-04-22 15:53
你好,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女方不需要承担
5 孙新律师 2014-04-22 16:37
能证明是个人债务则不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