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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欠条忘了撕掉,现在被告,仅一张欠条法院就判给了被告,这样做对吗?
十年前的欠条忘了撕掉,现在被告,仅一张欠条法院就判给了被告,这样做对吗? 我父亲十年前忘了将欠条撕掉,十年之间他没有起诉过,十年的今天他起诉,第一次开庭我父亲去了,第二次开庭我父亲没接到法院通知,法院就判给了我父亲,这样合理吗?
2010-10-30 12:23 杨小龙(北京-海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0-30 12:56
如需要建议电话联系。
2 孙新律师  2010-10-30 13:08
叙述不清楚,可电话咨询
3 赵江涛律师  2010-10-30 15:50
电话联系。
4 孙新律师  2010-10-30 16:35
可来电咨询
如果不服提起上诉
5 孙新律师  2010-10-30 17:03
你父亲有证据证明已经还款,可以上诉或申请再审程序.
6 陈晓云律师  2010-10-30 17:55
1、第二次没接到通知的原因是?无论如何,均可上诉。
2、如法院未通知缺席审理,可上诉申请撤销发回重审。
7 孙新律师  2010-10-31 07:18
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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