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的遗嘱如何在中国使用? 我是印尼华侨,我父亲有4个子女,但都在战争中失散了。只剩下我一人和父亲一起生活,我父亲去世前,留了一封遗嘱,说明把全部财产都留给我。其中他在福州有一个房产,房产证是他的名字,现在他去世了,我想把房产证改成我的名字,但房管局说要去办继承公证,但这个公证要我父亲的配偶和所有子女都一起去办理,这是不可能的。而且我父亲有遗嘱留给我,已经说明了所有遗产都给我,这封遗嘱是在印尼发出的,有二名见证人。请问我可以用这封遗嘱去办理房产证的改名,或者把该房产出售吗?如果可以用这封遗嘱,需不需要在中国驻印尼领事馆做什么认证或公证的手续呢?请帮忙,谢谢!
2014-04-22 13:51 chiu14……(福建-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4-04-22 14:03
需要办继承公证或诉讼。
国外立的遗嘱,作为证据用,可不公证认证。
国外立的遗嘱,作为证据用,可不公证认证。
2 110网律师 2014-04-22 14:07
可以通过诉讼处理。
3 林传雄律师 2014-04-22 14:12
公证办不了的,可以诉讼解决,详细可与我联系。
4 110网律师 2014-04-22 16:39
必须进行诉讼,经过公证认证后遗嘱作为证据使用
5 110网律师 2014-04-22 16:43
可以诉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