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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想赠与给儿子,怎么办理?我们现在如何签订赠与协议?附加的条件可以写在赠与协议里吗?
父母的房子想赠与给儿子,怎么办理?我们现在如何签订赠与协议?附加的条件可以写在赠与协议里吗? 父母在公房房改时有一套住房,1992年母亲去世。1997年父亲再婚。1998年房改时,父亲的一套房子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亲一个人的(我们这里当时,房改的房产证都是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档案上,共有人是我继母的。
  最近我父亲已查出肺癌晚期,想在自己有行为能力时处理好家庭问题。继母也承认房子是她结婚以前就有的,也想处理好以后的家庭问题。她和我父亲愿意现在将房子赠给父亲的小儿子(小儿子以后补给其他子女也已确定)。附加条件:小儿子现在一次性付给父亲和继母10万元,父亲去世后,允许继母继续居住到老。父亲和继母愿意病理房产过户。咨询问题:1、我们现在如何签订赠与协议?2、附加的条件可以写在赠与协议里吗?3、签订赠与协议是否要征得继母子女的同意?
2014-04-22 11:05 棒棒茶(安徽-淮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4-04-22 14:11
可以签订赠与协议。把相关条件描述清楚即可。
2 陈晓云律师  2014-04-22 11:14
1、做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房产归你父亲单独所有,能变更的及时办房产变更登记。
2、你父亲办赠与协议,在协议中约定。
3 孙新律师  2014-04-22 11:21
具体找一个当地专业律师详谈并由律师协助拟定协议
4 徐亮律师  2014-04-22 13:32
委托律师起草即可
5 110网律师  2014-04-24 12:06
赠与协议你可以委托律师代写,赠与协议中可以附加条件,签订赠与协议不需要征得继母的子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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