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问题 我村夫妇于1999年二轮承包集体20亩土地(当时夫妇双方均为农户,可以承包集体的土地,家庭成员就是老两口,他儿子户不在本村又是国家干部,所以没有权利承包我村的土地),老两口于2005年因病又加年龄大而死亡,他儿子于2010年通过有关部门以流转的方式流转在他手里,合理吗?不应该让村委收回另行发包吗?
2014-04-21 17:59 hsh120……(山西-忻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4-21 18:03
可以继承
2 闫小平律师 2014-04-21 18:03
这需结合具体情况的,看是否已把户口转为农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