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被家庭暴力后带小孩出走, 夫妻双方感情一直不和,男方经常使用家庭暴力,且赌博、酗酒,2010年5月,女方带小孩读书,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打骂女方后,(带小孩上学期间无经济收入)女方带小孩出走,至今无音信。男方没有找过女方,并且准备有找一个,已经看家,之前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请问:怎么主张女方的权利。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离婚及家庭财产的享有权,女方如长期未归是不是就没有权利得到家庭的财产权。
2010-10-30 00:14 Vli36(湖北-十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易明律师 2010-10-30 09:04
进行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和抚养权归属。
2 110网律师 2010-10-30 10:12
建议报警 如果没有离婚 再婚就属于重婚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