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批捕一个月检察院为什么不让办取保候审? 人已经被带走48天,批捕也已经一个月了为什么检察院不让取保候审?与此案相关其他的人都取保候审出来了,其中有个人受贿20万都出来了,而我朋友没有受贿只是玩忽职守罪,为什么我朋友就不能办取保候审,检查院说延期2个月,现在不让家人见,这合法吗?会不会因为翻供而不能现在办取保吗?
2010-10-29 21:31 晨晨(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0-29 21:59
如果不符合条件是不能取保的 在羁押期间 家属是不能会见的
2 康治斌律师 2010-10-30 07:57
请律师帮助
3 2010-10-30 08:01
1,取保候审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并不是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的羁押期间,家属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以便提供法律帮助,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控告。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的羁押期间,家属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以便提供法律帮助,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