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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伙,还需另外签订书面协议吗?
股东合伙,还需另外签订书面协议吗? 我目前与别人合伙办工厂,工厂有注册,上有标明股东股份比例.但我们没有另外订立合伙协议之类的书面合同. 我们有口头协议他主要负责管理,我主要负责外贸业务这块. 注册的企业法人代表是我的合伙人, 我与他各占50% 股份. 我们还需要签订其他的书面合同,用于保护我的权益? 或者我应如何做才能保护好属于我的权益? 烦请帮忙告知, 谢谢了!
2010-10-29 20:28 pko9396(山东-淄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29 20:49
你们应该起草一份公司章程,约定你们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利润分配等。
2 孙新律师  2010-10-29 20:57
最好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违约责任等,不知工厂注册是否是有限公司形式,如是你可到工商去作股东登记的,否则你只是隐名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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