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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两次婚史,第1次有1男孩判给男方,第2次没有孩子,现在与1未婚男子结婚
本人有两次婚史,第1次有1男孩判给男方,第2次没有孩子,现在与1未婚男子结婚 本人有两次婚史,第1次有1男孩判给男方,第2次没有孩子,现在与1未婚男子结婚,结婚证在2013年10月份拿了,今年2月份生了1个女孩,想给孩子报户口,但是生孩子前准生证没有办,现在想要办理计生证明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呢?
2014-04-20 16:54 短信用户(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4-04-20 17:24
咨询当地派出所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4-04-20 20:31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4 23:58
可以找派出所的
4 杨娅律师  2014-04-20 20:56
具体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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