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为人身伤害 我朋友在吃饭的 时候和同桌的人语言不 和,对方就用酒杯砸向我朋友的面部,所幸只是鼻子处划了一道小口,我 朋友情急之下也用酒杯砸了 过去,把对方脸砸伤了,(后在 医院缝了八针),对方又用东西在我朋友头上砸了一次,但没有流血。这样谁的 责任更大,该 如何界定。主要是 对方先动手,而且又伤的 比较重。请帮忙分析一下。
2010-10-29 15:41 平常心528(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29 16:37
没有鉴定或验伤,责任属混合过错,一般难以区分清楚。
2 110网律师 2010-10-29 19:10
这种斗殴双方都有责任,一般就是同等责任,如果伤势差不多的话,双方各自负担医药费用。
3 姚艳艳律师 2010-10-30 17:21
你好,这种情况双方都有责任。但是如果一方构成轻伤,则可能另一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警方刑事拘留,需要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4 李军律师 2010-10-30 23:13
是人身伤害。
5 110网律师 2010-10-31 19:05
对方责任可能更大一些,责任的界定主要看事情的起因,谁扩大事态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