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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福建莆田某公司的工地做建筑木工,在1月份在工地搬
你好,我是在福建莆田某公司的工地做建筑木工,在1月份在工地搬 你好,我是在福建莆田某公司的工地做建筑木工,在1月份在工地搬运材料时不慎摔倒,致脾破裂做了脾切除手术,在公司申请工伤的材料中有份不是我签的劳动合同,这样申请的工伤有效吗,合同里面的工资标准是事实工资的1半,我找公司的办事人员理论,他们的解释是:这是为了申报工伤才这样的,是无效合同,可工伤赔偿是否1定按劳动合同执行?请求指点,谢谢!
2014-04-19 19:46 短信用户(四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4-19 21:08
您好,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费等。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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