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该不该成为工龄不能衔接的理由? 实际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该不该成为工龄不能衔接的理由?1984年我通过考试被录用为公办教师,2005年县教师进城考试报名时,要求年龄不超过40岁,我已43岁,当时我很想进城当老师,遂找关系将身份证年龄改为35岁,而后我以优异成绩被录取。(当然,之后的07、08年招考时不再限制年龄。)06年教育局人事股以我虚报年龄为由,将我从84年到05年19年的工龄勾销,只承认05年以后的工龄。请问,实际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该不该成为工龄不能衔接的理由?虚报年龄的罪过如何?我该怎样讨回公道。?拜托专家了。
2014-04-19 15:42 t534f2……(山东-德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19 17:12
这是可以诉讼讨回的
2 王爱英律师 2014-04-20 16:43
不应当成为衔接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