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罚款 你好,我是一个经营保健品的个体商户,2010年年初因无照经营被罚款3000元,当时工商所长说,拿着罚款单,到时候就说所里正在处理。10月28日下午,工商所的人又要以无照经营要对我处以3000元罚款后才给办营业执照。他们的行为合法吗
2010-10-29 10:57 zxchhx……(河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明胜律师 2010-10-29 11:39
根据一事不再罚,行政机关不能对同一违法行为做出两次相同的行政处罚,因此第二次处罚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