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敲诈罪成立吗? 我的合作股东于3月23号以协商方式形成了股份转让决议
敲诈罪成立吗? 我的合作股东于3月23号以协商方式形成了股份转让决议 敲诈罪成立吗?
我的合作股东于3月23号以协商方式形成了股份转让决议,合作关系结束,劳动关系也结束,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发了1封”我要我的权益“邮件,诉说自己从职20年来的功劳和苦劳,最后以掌握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所谓的偷税证据,要我以300万元1手交钱1手交回证据,否则要举报。请问他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
2014-04-18 13:28 短信用户(广东-东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3 10:57
这是涉嫌犯罪的
2 110网律师  2014-04-18 14:01
敲诈勒索
3 110网律师  2014-04-18 14:24
这是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4 李翠英律师  2014-04-18 19:59
涉嫌诈骗罪。
5 110网律师  2014-04-18 22:32
构成敲诈勒索罪,建议报警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