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可以当抵做违约金吗? 本人租了个门面,每个月4千租金,(然后押金9千,质保金1W)协议签的是4年,因年少无知只做了2个月因生意严重亏损,现在已经拖了1个月没交房租了,当初的场地租凭协议写了拖欠房租30天房东可终止协议并收回场地,扣除场地押金。还有须按其应交款项3%拖延天数作为偿付甲方(房东)违约金。我说我不租了,房东不同意,说要起诉我,要我交租金。和房东沟通无果,我可以直接走吗,如果房东起诉我,我还要另外交违约金吗?协议里那1W元进场时交的押金房东已经不给了,能算作违约金吗,我什么都不要了,是否还要额外交违约金
2014-04-18 11:50 sanhum……(广西-柳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4-04-19 11:45
你好,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当面咨询才能给与更多针对性的回复。乐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3 10:10
按照约定履行的
3 孙新律师 2014-04-18 15:16
要看具体合同约定事项。
4 罗海华律师 2014-04-20 21:37
有合同约定按约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