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该谁出? 我在上海发生交通事故,我是行人,对方全责,我有几处骨折,想请问下,在调解前,如果去做伤残鉴定+3期鉴定的话,这笔钱是不是该全责方出?如果鉴定结果不构成伤残的话,是不是钱就得我自己出了?
2014-04-17 19:27 luhs(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代雨庭律师 电话:13816352499 2014年04月18日 08时35分
你可先行垫付,由责任方承担。 即使鉴定不构成残疾的话,也是由责任方承担,包括律师费。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2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4-04-17 20:36
你好,全部由对方承担。
3 110网律师 2014-04-17 19:37
鉴定费你可先行垫付,由责任方承担。
4 孙新律师 2014-04-17 19:39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5 张向锋律师 2014-04-17 20:19
鉴定费由对方承担。有关赔偿金额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起诉可以把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对方全责,你方聘请律师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6 110网律师 2014-04-18 09:54
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您可以自己先行垫付,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认定书划分责任,确定赔偿事宜。如需其它问题,可免费电话咨询。
7 李军律师 2014-04-18 10:53
你自己出。 我的补充: 2014-04-18 10:54
所以最好是起诉过程中再做鉴定。鉴定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