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住宅用地是否可过户 司法拍卖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集体,批准用途为住宅的一层店面(共五层,只有土地证)是否可以过户?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是否可以变更用途?
2014-04-16 21:37 ak19(福建-莆田)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16 22:35
这是可以办理的
2 李德力律师 电话:18100599261 2014-04-17 21:45
变更用途是不行的,集体土地一般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3 陈雄志律师 2014-04-17 10:23
可以办理的
4 110网律师 2014-04-17 12:01
可以。
5 110网律师 2014-04-17 12:10
没有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过户。
6 110网律师 2014-04-17 15:19
不是同村人无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