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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被打学校不闻不问
孩子在学校被打学校不闻不问 我的孩子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在上体育课时被一个六年级的学生打了,上体育课时没有一个老师,而且这个孩子还不是上体育,没有体育用品,要抢我孩子的,我的孩子不给,他就打我的孩子,伤的很重,医生说以后会残疾.我们找学校,学校校长态度非常恶劣,说学校的责任非常小,叫我们找打人孩子的家长,打人孩子的家长说在学校出的事叫我们找学校,我们现在是两难不知道怎么办.现在看病的钱都是我们自已出的学校和打人孩子的家长一分都没有拿.
2010-10-28 12:58 BJF5588(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0-10-28 13:15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你孩子的损害赔偿由对方孩子的家长和学校承担,你可以以他们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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