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1岁的四个小孩在玩耍过程中导致一个小孩左眼7级伤残该怎么赔偿? 在2011年的时候,四个2000年生的小男孩在一起玩耍的时候,相互拿着小竹棍对打,我家侄儿不小心刺伤了对方的左眼,导致那一个小孩左眼7级伤残,现在对方上诉法院,要求我们赔偿他们医药费、伤残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18万多元,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2014-04-15 20:50 白色莲花(湖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4-15 20:55
与对方协商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4-04-15 22:11
你家小孩存在过错,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方受伤小孩也存在过错,你可以主张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责任,以减轻你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