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建筑公司项目部的地位问题
建筑公司项目部的地位问题 我公司与一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定立了钢材购销合同,但项目部一直没付款(此工程是由建筑公司承接的,但实际上施工的是该公司项目部,这个项目部类似于一般的建筑队,挂靠在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接活,在实际上是独立的只有经理说了算,但这是双方之间的关系很难证明),现在工程主不给项目部工程款,项目部不给我公司钢材款,我公司要是起诉的话是不是只能起诉建筑公司(这个建筑公司是皮包公司没有资产,但项目部经理有个人的资产),如果要是想让项目部经理负责的话,可以吗?怎么办?
当时签立合同时,是由项目部经理签字,盖得是某建筑公司某项目部的印章 
如果追究的是建筑公司的话,这个公司是皮包公司没有钱,而这个经理包工头却有.这个经理说工程主不给他钱所以也没钱给我们.(但他个人有资产足可以抵债)
2009-02-27 15:15 ben198……(山东-淄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2-27 16:57
只能起诉他的公司。
2 110网律师  2009-03-01 16:58
尽快委托律师办理。
3 110网律师  2009-03-03 16:58
挂靠这种情形下,可以将项目部经理和建筑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只要证明其二者之间是一种挂靠关系,然后主张二者承担连带责任,建筑领域挂靠非常普遍,通常建筑公司会主动将其与项目经理之间的关系说清楚。此复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