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化妆品店,品牌代理商在未同我们商量的情况下把我们正在经营的品牌给到其他店家 我是开化妆品店,品牌代理商在未同我们商量的情况下把我们正在经营的品牌给到其他店家,在此之前我们没有收到任何书面或口头终止合作的通知!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此种情况下,工商管理部门可以查收其他货品吗?
2014-04-15 07:46 短信用户(天津)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4-04-15 07:48
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权利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4-04-15 07:59
可以起诉他们
3 韩士队律师 2014-04-15 08:58
您好,您可以依合同约定起诉对方违约。建议来电或来所面谈。
4 孙新律师 2014-04-15 09:00
可以合同约定主张权利.
5 孙新律师 2014-04-15 09:33
看你们的合同对代理权限如何约定的,是否为独家代理,你可诉讼
6 滕月辉律师 2014-04-15 10:29
具体情况要看你们的合同如何约定的,是否为独家代理。若对方违约,可诉讼解决。
7 孙新律师 2014-04-15 10:36
你们的合同时如何约定的?需要详细情况才能判断。
8 齐志龙律师 2014-04-15 14:59
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