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 爷爷先去逝的,奶奶是2005年去逝的,留下的土地和菜园地还有房子等遗产,兄弟四个老大分得一块地,老二分得一块地,老三放弃,老四得到菜园地和房子。2006年重新丈量土地的时候,老二家分得的地,就一起划在老二的土地使用证里面,兄弟没有异议,也下发了红皮证书。由于老二家得到的这块土地有被占用的可能,老四主动找到村部说那块地是奶奶留下的,因为爷爷和奶奶是自己独立户口,他们去逝应该村部收回做为机动地(说是有文件规定的),而老四家有个二儿子今年14岁,没有分得耕地。向村问部要这块地。我想问一下,有 户口注销的耕地要收回的规定吗?而且现在那块地已经在老二家的土地使用证上面,土地法不是说在承包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回吗?土地使用证是老二的名字,他们可以收回吗?谢谢
2014-04-14 22:34 lxlong……(辽宁-丹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4-15 09:20
您好,
户口注销,地不抽回,下一轮分配土地时抽回。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的。
不能收回。
详情可来电来访。
户口注销,地不抽回,下一轮分配土地时抽回。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的。
不能收回。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孙新律师 2014-04-14 22:45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 马军烨律师 2014-04-15 06:18
您好,
户口注销,地不抽回,下一轮分配土地时抽回。
户口注销,地不抽回,下一轮分配土地时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