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朋友欠了6000,有短信证明欠款事实和金额,也有转账记录和无卡存款单,他以各种理由,今天说明天还,明天说有事过几天还,要了两个月才要回来1000,我想起诉。但是他在福州,我在北京,想起诉的话,应该在哪起诉?
2014-04-14 18:01 a57172……(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电话:13910051865 2014年04月14日 18时42分
协商不成,您需要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4-14 18:57
在被告所在地起诉解决
3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4-04-14 21:17
你好,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也就是在福州起诉。
4 李建成律师 2014-04-14 18:04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5 孙新律师 2014-04-14 18:05
原告就被告,一般需要到其户籍所在地,如果有经常居住地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
6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4-14 18:14
你好,应该去对方所在地基层法院,即福州。
7 风志律师 2014-04-14 19:50
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8 孙新律师 2014-04-14 20:35
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9 杨永存律师 2014-04-14 21:06
在福州。不在北京。
10 李同红律师 2014-04-14 22:38
你好,需要在被告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