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获赠的个人财产又用于家庭共同事物,获赠人是否有权主张个人财产权 婚后我获得赠予房产一套,明确为我的个人财产,该房变卖后仍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卖房款又用于家庭共同事物,我可否仍主张我的个人财产权?求明确答复,谢谢!
2014-04-14 12:59 轰天雷(河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4月14日 13时04分
你好,变卖后还是你的个人财产,用于家庭事务如果已经支出,事后就不能在主张返还了。
2 孙新律师 2014-04-14 13:03
房产出卖后,卖房款也是你的个人财产。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4-14 13:35
你好,若变卖房产已支出于共同事务,不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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