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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一起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行人碰撞,机动车负全责,事故后机动车方垫付了全部医疗费,事故发生后18个月,受害人一直不肯参与事故处理,也不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及票据,至机动车方无法进行理赔。现保险公司催促时间过长不予理赔,但保险合同中又没有找到去保险公司理赔的时间限制。问:作为机动车方如何处理才能及时向保险公司理赔?
去保险公司理赔时间上是否有什么限制?
2010-10-27 12:25 349441……(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27 14:57
可以起诉受害方索要发票等报销证据。
2 110网律师  2010-10-28 11:14
需提供事故认定书及医疗发票方可理赔,人身损害赔偿时效1年,保险合同时效2年,建议尽快索要发票理赔,如保险公司拒赔,可诉讼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0-11-01 12:57
已回复,有实际困难可提供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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