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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 务部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后发文件(工期为2年),在工程合同外增发了的补助款(该文件明确要发给个人),公司以我的名字向商务部申请并领到了钱但截留了这笔钱,不发给我,说我劳动合同内没此项。给我是否可以“不当得利”起诉?理由正确吗?还有其他理由吗?以两项理由起诉是否要多花2倍的起诉费钱?10万元以内的案子,律师费大约要多少钱?
2010-10-27 11:44 nSG3527(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0-27 12:01
比较复杂,如需要可电话咨询
2 赵江涛律师  2010-10-27 12:46
向商务部申请并领到了钱?
也可能是劳动仲裁案件;
律师费大约1万以内
3 孙新律师  2010-10-27 16:57
需要看证据
4 孙新律师  2010-10-27 16:59
你好,你可以起诉要回该款。
5 孙新律师  2010-10-27 19:15
申请的补助款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如何约定?
先明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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