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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网友认识半月发生关系,之后女方逼我离婚,如果不离,她向我索赔精神损失费
你好,我与网友认识半月发生关系,之后女方逼我离婚,如果不离,她向我索赔精神损失费 你好,我与网友认识半月发生关系,之后女方逼我离婚,如果不离,她向我索赔精神损失费!属于犯法吗?如果不赔将会构成什么罪行?
2014-04-12 11:06 短信用户(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4-04-12 11:21
不要理睬对方的无理要求
2 萧威胜律师  电话:18975238788  2014-04-13 00:23
不要理她。。。
3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4-04-13 12:12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4 张向锋律师  2014-04-12 11:07
对方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5 陈晓云律师  2014-04-12 11:16
你不离婚就可以。
6 李军律师  2014-04-13 12:14
双方自愿的话,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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