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受贿罪 某国企将良性资产与某外企合资,成立了独立的合资企业。国企尚存,但已不具备生产经营能力。国企合资前的债权债务全都留在了国企“空壳”中。国企厂长班子在合资后处理国企早期债务时,利用债权人急于拿到钱的心理(个人分析),借口“合资后花钱的地方多,很多事情不好账面处理”,向债权人索要资金(索取资金的用途不详,但肯定没入正规账目,索要的资金由债权人汇到私人卡上,然后取出交给国企的主要负责人)。请问专家: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
2014-04-12 10:42 wjy111……(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4-12 12:29
您好,涉嫌构成犯罪。
2 110网律师 2014-04-12 14:10
你好,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
3 郭光律师 2014-04-12 17:03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
4 110网律师 2014-04-12 20:30
你好,涉嫌受贿罪。
5 110网律师 2014-04-13 20:54
涉嫌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