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 二轮土地承包是通过村委会(发包方)与县农委签协议。我是承包人,因发包方委托村民小组分配耕地短缺我三分耕地当年没还、97年得到返还因耕地来源不合法,09年村长联合司法所向我分包户母亲追缴要这份不合法耕地。剥夺我的劳动成果所得。请问;村长、司法所适用法律得当吗?所作所为构成刑事责任吗?我该怎么办?到现在为止无人过问,我现在找那个部门最合适。我能得到理赔吗?
2014-04-18 20:54 中原公民(安徽-合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11 21:57
你是应该得到理赔的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4-19 15:32
应该得到的
详情可来电来访
详情可来电来访
3 张 静律师 2014-04-18 21:01
按协议约定
4 徐亮律师 2014-04-19 15:04
起诉农委和村集体即可。如需帮助,来所面谈或来电详询。
5 曾祥锋律师 2014-04-19 18:00
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