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书遗嘱”的问题 对于“自书遗嘱”的定义,众说不一,有说“自书遗嘱”除了亲笔书写、签字、注明年月日之外,还要有二人(无关人员)见证并签字,一旦发生纠纷时,见证人要到场作证。另有说法是无需见证人,到底哪种说法正确,请教。
2010-10-26 15:23 xhc.hu……(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0月26日 15时30分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这种遗嘱设立形式简便易行,具有较强的保密性,是最常用的遗嘱形式。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2 110网律师 2010-10-26 15:35
自书遗嘱不用见证人,当然有见证人会更好。口头遗嘱是要有二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
3 110网律师 2010-10-26 15:47
如果属于亲笔书写并签字的,有无见证人不影响其效力。但如果有见证的话,可以在将来发生纠纷时提供有力的证明。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4 110网律师 2010-10-26 15:47
后一种说法正确,有法律依据的.
5 李军律师 2010-10-26 22:13
自书遗嘱不需要有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