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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陈剑峰律师您好!我想请教一下:我父亲今年45岁,在辽宁省大连市一家建筑公司工作,是木工工种,每月工资为4500元,2010年6月27日,在干活时不慎从四楼摔到三楼,腰椎第四节,颈椎第十二节,左侧肋骨多处骨折,两侧肺部有裂纹,神经受损导致不能正常走路,住院4个月,工伤鉴定为7级,住院和治疗费花去18万,全部由单位支付,休息至今单位没有拿一分现钱。请问陈律师;如果我现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多少赔偿?
2010-10-26 10:22 jiu(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军律师  2010-10-26 12:54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按大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7级为1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7级为20个月,同时停工留薪工资 由单位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 间的护理由单位负责。
2 毛健民律师  2010-10-26 19:17
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就业与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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