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我小孩在学校因送班上作业本给老师,在老师办公室因地面有水至滑到摔跤碰到桌边处 我想咨询:我小孩在学校因送班上作业本给老师,在老师办公室因地面有水至滑到摔跤碰到桌边处,左嘴角0,5公分处缝合5针,现留下明显疤痕,学校说理赔由保险公司承担,可保险公司只负责缝合的部分手术费,后期去疤痕属于整形美容内,不在理赔范围之内、但是就是去疤痕的费用贵,我该怎么办?可以要求学校支付吗?
2014-04-10 10:50 短信用户(广东-佛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10 10:55
这是可以的
2 孙新律师 2014-04-10 10:53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的,但人身侵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3 110网律师 2014-04-10 10:54
可以要求学校赔偿
4 陈健辉律师 2014-04-10 12:57
你好,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