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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
打架斗殴 我刚从我对象家吃晚饭,我去接我对象,但是没有到下班点,以前我对象说老板对她不好,我没有别的意思想和老板聊聊,但是他先在卫生间给我打了(卫生间没监控器),我没想到也没防备,他把我踹到大厅,把我眼睛打坏了,现在他不想赔偿,不想调解,怎么办
2014-04-09 21:55 任明星(黑龙江-佳木斯)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4-04-09 21:55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孙新律师  2014-04-09 22:32
到法院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4-04-09 22:35
到法院起诉解决
4 110网律师  2014-04-10 09:28
报警,验伤,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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