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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问题
工伤待遇问题 我是潮阳区妇幼保健院的一名职工,今年8月份值班时被弹簧门撞到脚,致左脚第5脚趾骨折,现还在治疗中,本人问过单位领导医药费可不可以报销,领导答复是不可以,请问这医药费可不可以报销,该找谁处理呢?请指教,谢谢!
2010-10-25 23:49 mayanq……(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0月26日 00时19分
  申请工伤,所有费用由单位及社保出。
2 易明律师  2010-10-26 09:25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所以你应该拿上(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   2010-10-28 10:31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所以你应该拿上(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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