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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办?
该怎么办? 我病还没看好.派出所介绍我去司法鉴定.医院说我肌肉断裂了好几根.核磁共振显示的.可法医说没断.不让我做.让我做三期鉴定.我不懂.交了九百元.他量了我大腿股骨处伤疤七厘米.请问我现在还能不能继续看病.法医说在看就自己花钱了.保险公司就不管了.医院说还得看.还早着呢.我该怎么办
2010-10-25 20:26 hAE1020(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25 20:40
伤残治疗好后,才可以做鉴定
2 李军律师  2010-10-26 09:39
法医的说法没有道理;

你应当继续治疗,治疗结束以后,起诉索赔,诉讼过程中委托鉴定;

如果是人为伤害导致,应由警方安排你去验伤,确认是否构成轻伤标准,构成的话,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从你的描述来看,你不了解法律也不知道如何去处理,这样是不能很好的保障你的合法权益的,

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可以来电联系沟通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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