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种领养的孩子可以退回吗? 我们夫妻2007年通过熟人介绍花了2万元从一对河南夫妻手中买了一个6个月大的女孩(这是他俩的第三胎,孩子的父母因为想要男孩,所以不想要了),当时为了上户口出具了假的证明以捡拾为由在河南办了领养证,并回杭州上了户口。但孩子长大后我们发现孩子智力有问题,并经医院鉴定为弱智。因为孩子无法正常上学,我们考虑到农村可能更适合她以后生活,多次联系这孩子的亲生母亲,但都以各种理由被拒绝。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能否通过法律手段将孩子送回到她亲生母亲那里(孩子的出生证在我们手上,上面有其父母的各项信息)?
2014-04-09 10:30 xyz_33……(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4-09 10:46
孩子不是货物。
2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4-04-09 10:57
违法了。
3 孙新律师 2014-04-09 10:32
你好,属于贩卖儿童,建议去警察局自首处理。
4 钱亚芳律师 2014-04-09 10:37
不能,已经犯错在先,现在已构成收养关系,那么你们有抚养她的法定义务。
5 孙新律师 2014-04-09 10:44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6 110网律师 2014-04-09 12:30
咨询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