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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婚姻纠纷 订婚期了,男方母亲说命相不合,整的女方实在不想结婚而退婚了,事情本来双方已经协商好了,退还了,男方也签字了,但是男方年前给女方一万元钱,让女方买衣服,现在男方让女方打欠条归还他给的那一万元买衣服的钱,请问在法律上是否合理?
2014-04-09 08:48 104825……(吉林-通化)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09 08:49
这是不合理的
2 钟欣主任律师  2014-04-09 08:50
没有登记则彩礼需要返还。如是赠与则无需返还。 我的补充: 2014-04-09 09:02

如男亲自签名则生效。

3 孙新律师  2014-04-09 09:20
你做的很好了,没不要再无休止的纠缠,收条就是证据,有效,你可以不搭理他,即便打官司你也不输理,
4 110网律师  2014-04-09 09:55
不合理,看这一万块钱属于彩礼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则不用归还。收条有男方签字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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