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右转进主路把逆行骑电动车的撞了 2010年10月21日下午4点40分左右。我在北辰税务局右边的岔道右转进主路把逆行骑电动车的50多岁的男性撞倒,当时以为是我撞得他,可第二天我看车前面的时候从车牌到左保险杠有明显擦痕,我个人认为当时我制动以后是他撞上了我的车。当时紧张没有报警指示怕人出什么状况,所以就开车载他去了北辰医院,找了像左脚第4根脚骨有点骨裂。之后他想私了像我所要误工费8400元之高。可我想知道,我到底有什么责任没?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呢?
2010-10-25 15:46 ntz4752(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10-25 22:12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0-10-25 16:19
因为现在现场已经破坏,所以交管部门已经不能做出责任认定。
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只能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各自的过错来判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如果实在不行就告诉他去起诉。
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只能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各自的过错来判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如果实在不行就告诉他去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0-10-25 16:23
为什么不现场报警啊?这是肇事逃逸啊!建议及时处理为好。
4 李玉更律师 2010-10-25 20:38
尽快报警解决,否则就会被讹钱。
5 齐志龙律师 2010-10-26 13:51
可以要求交管部门代为处理需要交管部门划分责任要处理此类案件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院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