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结婚前爸爸有口头承诺过送一套商品房给我作为我礼物,婚后老公出30万钱装修,但是一直没有过户到我的名下。现在和我老公感情破裂准备离婚,他要求我把装修的30万给他合理吗?我要出这个钱吗?
2014-04-08 13:02 778899……(河北-廊坊)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04-08 13:19
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4-04-08 19:37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3 孙新律师 2014-04-08 13:05
你好,如果房子是属于你的,你是应当返还的。
4 孙新律师 2014-04-08 13:05
应该支付!
5 朱君秀律师 2014-04-08 13:05
答:可以要求他拆除。
6 何青超律师 2014-04-08 13:09
你好,可以分割。
7 梁会朝律师 2014-04-08 14:59
据你所述,装修费应当返还。